重要信息
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
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条款详述如下:
条款 | 遣散费 | 长期服务金 |
受雇年期 |
根据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24个月 |
根据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5年 |
须符合的资格 |
雇员因裁员而被解雇 |
雇员不是因下列原因被解雇 |
有固定期限的雇佣合约在期限届满后,因裁员而没续约 |
有固定期限的雇佣合约在期满后不获续约 |
|
雇员遭停工 |
雇员在职期间死亡 |
|
雇员因病辞职 |
||
65岁以上的雇员因年迈而辞职 |
||
计算方法: |
|
|
强制性公积金 |
强制性公积金雇主供款的部份可取回作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支出 |
最高款额
如终止雇佣合约的有关日期是在2003年10月1日或以后,雇员可得的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的最高款额为$390,000 。